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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5月23日电(记者李亚杰、冯雷):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出席23日此间举行的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开幕式。他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才,需要发挥青年高技能人才的能动作用。
周强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然带来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高技术含量就业岗位的增加要求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也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作为保障。
他说,当前我国技能人才成长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新型人才观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人人都能成才、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深入人心,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学习技术的热情空前高涨。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高技能人才仍然紧缺,人才培养的任务仍然艰巨。
周强强调,共青团历来重视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长期以来,先后开展了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为青年技能人才成长搭建了广阔舞台。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于去年启动实施了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通过采取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技能竞赛、加强面向青年的职业鉴定等措施,开辟了青年技术工人成长的新途径。
周强希望,全国青工战线各级团组织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把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技术工人队伍。
由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的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是在全国各地区初赛的基础上举行的,共吸引了全国各行业753万名青年技术工人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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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向全省发出《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予以施行。我省将试行技术工人首席职位制等,成为全省实施技能振兴行动的新亮点。
建2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师资队伍。盘活现有资源,到2010年,建成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确保60%教育费培训技工
企业应确保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企业应确保60%以上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的教育和培训。
建立技工“首席职位制”
全省要完善机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激励。建立技术工人首席职位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自主试行“首席职位制”。首席人员不搞终身制。企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在不侵害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物质利益的前提下,可采用兼职、借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人才租赁、专利转让等多种形式合理流动。
全省高技能人才要达25万名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明年,重点在烟草、电力、矿产、云药、技术资本密集型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及相关行业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使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具体目标:今年新培养3.2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3000名,高级技师60至150名;明年新培养4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5000名,高级技师150至300名;获得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年递增20%以上。到2010年,使高技能人才达到25万人,其中技师4万人。
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
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在全国、全省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授予相应技术状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可破格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对符合劳动模范基本条件的技术能手,优先推荐参加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称的待遇水平,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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