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八批国家职业标准,现予公布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20个国家职业标准中,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操作员、出版物发行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计算机(微机)维修工6个职业标准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X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2008年修订
2
X2-02-13-0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2008年修订
3
X2-02-27-04
纺织面料设计师
试行
4
X2-02-28-02
酿酒师
试行
5
X2-02-28-05
品酒师
试行
6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
2008年修订
7
4-01-02-02
出版物发行员
2008年修订
8
X4-07-01-10
创业咨询师
试行
9
X4-07-01-11
安全评价师
试行
10
4-07-13-02
保洁员
11
X4-07-99-02
劳动保障协理员
2008年修订
12
X4-07-99-17
劳动关系协调员
试行
13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2008年修订
14
6-20-02-01
平版印刷工
15
6-23-01-01
钻探灌浆工(※)
16
6-23-01-01
工程凿岩工(※)
17
6-23-01-02
水工爆破工(※)
18
6-23-03-02
坝工模板工(※)
19
X6-26-01-44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
试行
20
X6-26-01-46
玻璃分析检验员
试行
注:“※”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X”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增补本)中职业的编码。
